一、养老转入
1、转入条件
①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
②男性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含40周岁)以上,本地为该人员户籍所在地;
③男性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含40周岁)以上,本地为该人员最后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
④男性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含40周岁)以上,有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文件。
2、转入流程
(1)前台办理:
需先在本地参保缴费,再持外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网上办理:
登录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官网网上办事栏目: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power/service_dw
在办理业务栏目,进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模块,需严格按照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障参保(合)凭证》填写基本信息。)市社保经办机构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予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接手续。
(3)手机办理:
打开支付宝APP—搜索“市民中心”—点击“社保”—下滑找到社保办理中的“社保转移申请”,点击进入—点击“我要申请”—输入转出地与转入的信息,点击“提交申请”,即可办理。
二、养老转出
1、转出条件
本地参保人员到外地就业的,本地社保已停保;
2、转出流程
手机办理:
打开支付宝APP—搜索“市民中心”—点击“社保”—下滑找到社保办理中的“社保转移申请”,点击进入—点击“我要申请”—输入转出地与转入的信息,点击“提交申请”,即可办理。
适用对象:在合肥缴纳社保的职工。
办理地点: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环路88号合肥市征缴中心二楼窗口
咨询电话:0551-63536141
注意事项:
1、员工退休时,需要核算养老及医疗的缴费年限,故在员工退休前,需至少提前三个月办理医疗转移和养老转移;
2、事业单位的养老无法转移。
3、以下情况,不能在网上办理社保转入:
(1)参保人申请的转入险种目前未处于参保状态;
(2)女同志满40周岁、男同志满50周岁不能在网上办理,需携带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至窗口办理,非本市户口的需在合肥市缴费满10年或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才可办理转入手续;
(3)在业务办理模块输入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行政区划代码和邮政编码后,查询不到该社保经办机构地址的不能办理,需携带转移凭证至窗口办理;
(4)现在省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时,不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由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缴费手续。